广东高院出台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二十条

发布时间:2024-11-01 09:00:37 来源: sp20241101

   中新网 广州2月29日电 (方伟彬 陈康秀 肖薇)2月2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全文共20条,涵盖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支持金融司法创新等方面内容,旨在进一步助力夯实实体经济和制造业的根基,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实现新跃升。

  《意见》要求,要深化金融对外开放,依法认可与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涉金融纠纷判决,平等保护境内外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司法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全面支持广州市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意见》明确,要结合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更为精准的司法服务,降低科创企业融资法律风险与交易成本,依法鼓励金融机构为科创企业提供更加灵活的融资类服务,推动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配置。

  《意见》指出,防控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全省法院要在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上体现“广东担当”。要坚持底线思维和系统思维,利用司法大数据强化风险预警与研判,引导金融机构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高圣平认为,广东高院出台20条实施意见,围绕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强化司法与监管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司法改革创新,提出了许多市场关切、切实可行的具体举措,体现了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金融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担当作为,是推动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的务实举措。(完) 【编辑:钱姣姣】